昨(5/11)日在一場民代、環團與學者召開的記者會中,學者及環團認為,目前政府擬徵收碳費不收碳稅,在用途受限下,恐成為環保署小金庫。但鋼鐵等排碳大戶卻認為,碳費或碳稅不應={ 一碳兩收」,造成業者成本負擔,危及競爭力。
昨日民眾黨立委蔡壁如等與學者、環團舉行記者會,蔡壁如指出,2006年財政部就提出碳稅版本,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也曾在2009年、2015年兩次全國能源會議中,決議推出碳稅。甚至連民進黨也曾推出「能源轉型白皮書」,希望在2020年完成推動策略和配套規畫。但至目前為止,台灣只推出「獨步全球」的碳費,碳稅討論卻束之高閣。她認為,目前是課徵碳稅的最好時機,應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依法徵收。
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則表示,若只收碳費不課徵碳稅,在用途受到限下,反而成為環保署的小金庫。
他指出,碳費與碳稅不同的是,碳費受到大法官釋字426號限制,所徵收的所得只能專做為污染防治之用,加上目前規畫訂定的費率很低,預估每噸僅收100元,等同1公升汽油花不到1毛錢的費率,缺乏誘因,無法達到減碳目的。
課徵碳稅由財政部徵收,可成為政府重要財源,並做為廣泛減碳用途,如造林、大眾交通,且課徵較高稅率有助於達到減碳、創新投資,及避免遭到他國課徵邊境稅的目的。
他並強調,2006年「能源稅條例」就含碳稅法源,各研究機構也有相關報告,財政部只要把相關版本拿出來討論運用即可,不需花太長時間研究。
財政部長蘇建榮在日前表態,碳稅與碳費有重覆課徵的情況,未來會先以課徵碳費為主。對於環團及學者的建議,財政部對外表示,將持續關注歐盟進展,並了解碳費實施情形。
被列為排碳大戶的鋼鐵業者也認為,為了減碳降低污染,製造廠商已經受空汅費、綠電購置等成本壓力,如今又有碳費及碳稅的徵收,不解「一個碳為什麼要收這麼多費用?」希望政府能夠統籌課徵,不要讓業者被剝多層皮,最後因高碳成本壓的無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