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正式進入徵稅階段後,歐洲主要港口已陸續出現清關異常。近期比利時安特衛普港、荷蘭鹿特丹港及德國漢堡港均傳出進口貨物因CBAM申報問題遭海關暫扣,部分企業除面臨高額滯港費外,還需承擔違約賠償風險。業者指出,這些情況並非個案,而是CBAM正式實施後監管模式全面升級的縮影。
CBAM監管已由過去的「申報管理」轉為「全供應鏈穿透監管」。在過渡期內,企業即使提供較為粗略的排放數據仍可通關,但自今(2026)年正式徵稅後,歐盟將監管重心前移,形成「海關前置攔截+主管機關事後追責」的雙層監管架構。
在邊境管制方面,歐盟海關系統已與CBAM登記系統連線,貨物一旦抵達港口即進行排放資料與申報人資格的自動核驗。若授權申報人資格不符、排放數據不完整或CBAM憑證預繳不足,貨物將直接被扣留。這種「先扣後查」的模式,使企業難以再透過事後補件完成通關。
另一方面,歐盟成員國的主管機關(NCA)也擁有追溯審查權。即便貨物已完成通關,仍可能被要求重新檢查排放數據與申報資料。自明年起,每年9月30日的年度申報期限將成為企業合規的重要關卡,一旦資料錯誤或排放數據不實,企業將面臨按噸計算的罰款。
在違規處罰方面,歐盟也建立三層漸進式懲戒制度。首先是一般性違規,基準罰則為每噸約100歐元;若涉及規避機制或刻意隱匿排放數據,罰款將提高至300至500歐元/噸;若情節嚴重,甚至可能被取消CBAM授權申報人資格,形同被排除在歐盟市場之外。
業界指出,CBAM正式實施後,合規責任已不再僅限於歐洲進口商,而是沿供應鏈向上延伸至出口企業。對台灣鋼鐵、不鏽鋼與金屬製造業而言,若無法建立完整的碳排放資料與供應鏈追溯機制,未來出口歐盟市場的風險將大幅提升。
專家提醒,企業應儘速建立碳排放盤查、產品碳足跡管理及CBAM申報制度,並與歐洲進口商協同建立合規流程,才能在新一輪碳關稅制度下維持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