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別只盯著歐盟CBAM,英國自己的碳邊境調整機制也已進入倒數。英國已正式建立UK CBAM法律架構,並確定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但英國並非直接複製歐盟制度,而是採取「直接課稅」模式,從課徵方式、門檻、間接排放到申報制度均有明顯差異。
對同時出口歐盟與英國的台灣鋼鐵業而言,未來不能再期待「一套CBAM資料打天下」,產品碳排數據必須能分別對應兩套制度。
英國CBAM首波涵蓋鋼鐵、鋁、水泥、肥料及氫等五大領域,2027年1月1日起進口指定產品即納入。與歐盟最大的不同,在於歐盟採CBAM憑證購買、持有及繳回機制;英國則直接把CBAM設計成一項稅(tax),由HMRC負責管理,進口人依產品內含排放及當期適用CBAM稅率計算、申報並繳納。
兩者的豁免門檻也完全不同。歐盟目前主要採每一進口商每年累計50噸的質量門檻;英國則採5萬英鎊的進口價值門檻,而且不是單純「每年5萬英鎊」而已。英國設有兩項測試:預計未來30天進口CBAM商品達5萬英鎊,或回溯前12個月進口達5萬英鎊,就可能觸發註冊義務。
另一項對鋼鐵業影響很大的差異是間接排放。英國政府已確定,UK CBAM在2027年啟動時暫不納入生產CBAM商品所產生的間接排放,主要是配合英國現行能源密集產業電力成本補償政策;這與歐盟CBAM部分產品納入間接排放的架構不同。
英國制度還有一個重要特色:CBAM稅率將參考UK ETS有效碳價,並考慮英國產業取得免費配額的情況,政府預計自2027年起按季公布各產業適用CBAM rate。因此,同一噸鋼材出口歐盟與出口英國,未來面對的碳價基準並不相同。
在申報時程方面,英國2027年第一個會計期間為全年,從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一份申報及繳稅期限為2028年5月31日;2028年起則改採季度會計期間。
更值得出口企業注意的是,英國CBAM同樣允許使用經獨立核查的實際產品排放強度,沒有資料時才可使用政府設定的Default Emissions Values。英國政府最新公布的System Boundaries文件也已開始明確規範installation、生產製程、排放歸屬及產品內含排放的邊界。
這意味著,英國CBAM雖然沒有照抄歐盟,但兩套制度正在把出口企業推向同一件事情,也就是產品排放必須「算得出、追得到、驗得過」。
因此,對台灣鋼鐵、鋁及相關下游企業而言,真正的風險並不是多填一張英國報表,而是未來同一批產品可能同時面對EU CBAM與UK CBAM兩套不同的系統邊界、碳價、預設值、核查及申報要求。
尤其英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實際排放資料必須依其MRV與核查規則處理;因此企業現在建立產品層級碳數據庫時,就不應只為歐盟CBAM打造一套「專用表格」,而應把底層活動數據、原料來源、製程、能源與產品流向建立到足以重新組合的程度,才能同時因應不同國家的碳邊境制度。
未來真正要做的不是「EU CBAM報表」,而是一套能應付EU、UK甚至其他市場的產品碳數據底座。
英國制度目前仍有部分二級法規及細部指引持續定案中,政府明確表示後續內容仍可能更新,因此2027正式上路前,仍要持續追蹤D相關核查及最終技術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