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國碳市場配額分配方案正式將發電、鋼鐵、水泥及鋁冶煉四大重點行業納入統一的管理架構。政策延續免費分配、強度控制與年度履約的基本原則,企業最終需要清繳的配額由實際排放量決定,而配額的盈餘或缺口則取決於其碳排放效率。此次修訂最顯著的制度轉變,在於將企業年初可預領的配額比例由過去經核查排放量的七成大幅降至五成,中國省級環境主管機關亦可視風險進一步調降,此舉將顯著減少企業可提前用於市場流動的資金與配額。同時,新方案重構了歷史配額的跨期使用規則,規定2019至2024年度的舊配額不得用於2025年及以後的履約,徹底切斷舊配額向未來的延伸,但允許新配額用於折抵歷史欠繳。
對於新投產、核定前關停以及年排放量低於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特殊主體,新規改採「核定配額等於實際排放量」的原則,將其轉為「納管但不產生配額損益」模式。更具前瞻性的是,新方案首次明確提出要為未來實施「免費與有償相結合」的分配機制打下基礎,預告了市場未來將導入拍賣可能定價出售等有償取得模式。整體而言,企業過去在年底履約前夕才處理配額的放任模式已不復存在,未來必須將碳資產管理提前納入日常生產規劃、能源消費與成本預算中。
雖然四大行業納入統一體系,但考量到製程與排放結構差異,其計算單元與評估指標各有不同。發電行業以機組為基礎,繼續採用碳排放強度基準法,並對燃煤機組設定調峰修正係數以反映低負載運轉影響;鋼鐵、水泥與鋁冶煉三個擴圍行業則採用「行業平衡值加上強度偏離度」的係數分配法。
鋼鐵行業實行企業整體核定,並以燒結與煉鐵工序的單位產品排放強度作為核心評估指標;水泥行業以熟料生產線為計算單元,直接評估噸熟料的碳排放強度;鋁冶煉行業則聚焦於鋁電解工序,除了管理二氧化碳外,亦將四氟化碳與六氟乙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納入管控並折算為當量。針對三個擴圍行業,新方案建立了一套統一的獎懲機制:當企業實際排放強度相對於行業平衡值的偏離程度在正負20%以內時,按比例調整強度係數;若優於可能落後超過20%,配額的獎勵可能扣減幅度上限均封頂於3%。這套溫和的激勵機制旨在透過產業內部效率比較形成盈虧,同時防止對企業營運造成過大的成本衝擊。
在具體參數方面,發電行業面臨最明確的收緊壓力。燃煤機組的基準值持續下調,其中小型及非常規燃煤機組的降幅最為顯著,燃氣機組基準值則保持不變,顯示減排壓力集中於高排放機組。調峰修正門檻由過去負載率低於65%嚴格調整為低於50%,僅支持深度調峰機組。此外,生物質摻燒的特殊處理門檻由10%提升至20%,並新增綠氫可能綠氨摻燒比率超過20%等前瞻性特殊安排。
在擴圍行業中,鋼鐵行業首次針對「富氫碳循環氧氣高爐」等低碳冶金示範製程設立特殊條款,暫按實際排放量核定配額,不參與強度偏離度損益,以鼓勵低碳技術研發;同時明確將焦炭與煤等含碳物料的隱含排放納入直接排放邊界。水泥行業將電石渣替代率的特殊門檻從15%提高至30%,使替代率位於15%至30%之間的生產線回歸正常的配額損虧計算。鋁冶煉行業則未有大規模專屬參數異動,重點轉向擴圍過渡期結束後的常態化管理。
總結而言,新版方案透過統一四大行業規則、降低預分配比例、切斷歷史配額結轉,並微調各行業技術參數,大幅強化了碳市場的約束力。企業必須提早布局低碳轉型與碳資產管理,以因應未來可能到來的有償分配與更嚴格的排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