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CBAM將於明(2027)年1月1日正式上路,已經為歐盟CBAM忙了一輪的台灣鋼廠可別以為同一套碳數據可以直接複製!同一批鋼材出口歐盟與英國,原料、能源、製程等底層活動數據雖可共用,但兩套制度的系統邊界、計算結果、核查資格及申報要求仍須分別適配,未來鋼廠面對的將是「一套碳底帳、兩套CBAM算法」。
同一家鋼廠、同一批鋼材,一半出口歐盟、一半出口英國,未來恐怕要算出兩套CBAM碳數據!換句話說,就是「料可以共用,菜要分兩盤炒」。
歐盟CBAM已於今年進入正式期,英國CBAM則將自明年1月1日上路。隨著英國陸續公布系統邊界及合格碳定價機制,企業最關心的是,已為歐盟準備好的CBAM碳數據能否直接拿去英國使用?答案是:底層活動數據可以共用,但系統邊界、計算結果、核查資格及申報交付仍須分別適配。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7月13日公布CBAM系統邊界文件,進一步界定不同產品、生產製程及前驅物的排放計算範圍;8月27日再公布CBAM合格碳定價機制暫定清單,作為未來進口產品申請海外已支付碳價抵減的重要依據。
這意味著,繼歐盟CBAM之後,另一張針對高碳產品的「碳關稅網」正在英國成形。
以一家鋼廠生產的同一批螺紋鋼為例,一半裝船前往鹿特丹、一半送往英國費利克斯托。產品本身使用的鋼胚、廢鋼、合金、煤、天然氣、電力,以及軋製過程中的能源消耗並不會因出口目的地不同而改變,因此這些最底層的實際活動數據原則上具有高度共用性。
包括各項原燃料投入量、電力與燃料消耗、生產線產量、直接排放、前驅材料、爐號與生產批次,以及實際支付碳價的證明等,都沒有必要因EU、UK兩套CBAM而重新蒐集兩次。
而真正開始分流在於,「如何把這些原始數據算成每噸鋼材的嵌入排放」之後。
歐盟CBAM有自己的系統邊界、前驅物認定、排放計算及核查制度;英國CBAM也依HMRC規定的production process、aggregated goods category及system boundary計算。因此,即使兩邊使用完全相同的工廠活動數據,套用不同規則後,最後得到的每噸產品嵌入排放量仍可能不同。
也就是說,企業不能因為一批鋼材依歐盟CBAM算出每噸1.8噸CO₂e,就直接把「1.8」複製到英國CBAM申報文件。
未來同一套工廠數據,將分別進入EU及UK兩套計算規則,最後產出兩份CBAM結果。
英國最新公布的合格碳定價機制清單,是未來判斷境外產品已支付碳價能否申請Carbon Price Relief的重要基礎,而且英國關注的是產品在原產地「實際有效支付」的碳成本,包括免費配額、退款等因素都可能影響最終可抵減金額。
歐盟CBAM則同樣允許符合條件的第三國已支付碳價進行抵減,但依循的是歐盟自己的認定、舉證及申報制度。因此,即使同一筆碳成本,企業也不能假設「歐盟認、英國就一定認」,仍須依兩套制度分別準備證明。
而核查及申報端也一樣,歐盟正式期CBAM對實際排放數據有自己的核查資格及CBAM Registry等制度安排;英國則另有HMRC規定的排放、核查及碳價證明要求。
對台灣鋼鐵及金屬出口業而言,這也帶出一個相當重要的碳管理觀念:未來企業真正需要建立的,不是「歐盟CBAM Excel」,而是一套可以被不同國家碳邊境制度重複調用的底層碳數據庫。
以有效率架構來看,是企業底層只建立一套Carbon Data Master,把原料、能源、製程、產量、爐號、批次、前驅物及碳成本憑證完整保存,再依出口目的地分別套用EU CBAM與UK CBAM規則。
簡單來說,就是導成:爐號/批次→原料→能源→製程→產品→出口批次。
基本底層資料只做一次,出口歐盟時套EU規則,出口英國時套UK規則,再各自完成計算、核查及申報。
這項變化對台灣鋼廠尤其重要,因為歐盟CBAM已經不是唯一需要碳數據的出口市場,英國CBAM2027年接棒後,同一座工廠、甚至同一批產品,很可能面對不同國家的碳邊境算法。
因此,企業現在若只是為了應付歐盟CBAM,做出一張「每噸產品排多少碳」的Excel,未來英國甚至其他國家制度上路時,很可能必須重新拆帳;反之,如果現在就把底層活動數據、製程追溯及碳價證據建完整,未來面對不同BCA制度,只需要重新套用各市場規則。
未來,一批鋼、兩張碳帳單,將逐漸成為出口業者的新常態。且真正可以全球通用的不是最後那個碳排數字,而是能夠一路追溯、重新計算及接受核查的底層碳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