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議題火熱,帶動相關碳經濟商機,碳權交易也是重要一環,不過,碳權交易涉及國際認證及使用限制等,碳專家薛新祐一再提醒大眾及企業在採購權時需格外小心,以免被騙。
果不其然,新竹地方法院近期就針對一項碳權買賣交易的訴訟案,判定被告需賠償所有投資金額。
薛新祐表示,在碳中和議題持續發燒下,碳權或是綠電憑證等減碳或抵碳產品也成為熱門投資商品,引起企業及投資人注目。但因碳權及憑證取得有一定嚴格的審核,在使用上也會因用及產業不同有不同的限制,加上碳權不是說有就有,投資人在購買時需更加嚴謹。
據了解,國內檢調單位對於碳經濟帶來的投資風險及可能的犯罪模式,已積極展開專業了解,期能及早防範,降低碳權買賣成為新型態的經濟犯罪。
此次新竹地院的案例主要是,有9名被害人在去年聯名提告,指控一對徐姓夫妻以虛構「碳權短期定量投資」金融商品,及宣稱將籌備「中華國際碳權協會」,招攬、鼓吹外界投資碳權交易。同時為取信投資人還要求經銷商需參加研習課程,並專程帶領經銷商及客戶參觀「預備栽種植物配合碳權金融商品投資」土地,營造假象藉以取信經銷商及客戶。
因9名投資人後來無法正常持續獲取紅利及返還本金,幾經追討未果,最後聯名提告,要求賠償3160萬元。經法官審理未能採信徐姓夫妻相關「未施行詐術,更未收取款項」等證詞,最後判准徐姓夫妻應如數賠償3160萬元給9名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