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進一步推動污染排放減量,環境部於昨(10/2)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將影響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產業排碳大戶。新費率自今年第4季上路,預計可減少空汙排放約9000噸。
根據環境部公告費率,此次主要修正,1、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新增一個大戶級距費率,從原本三級改為四級,影響排放大戶約102家;2、將甲苯、二甲苯費率全面調高,從原本的2倍調高至3倍,影響家數約1286家。
調整後,以氮化物為例,原本最高費率級距為季排放量超過24公噸者,在一、三級防制區的單季空污費為14元/公斤,修法後同樣防制區內逾24公噸、未滿70公噸者,費率維持14元,超過70公噸則提高至16元/公斤。硫氧化物、粒狀汙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最高費率也調高2~5元/公斤不等。甲苯、二甲苯則一律為5元/公,修正後,甲苯、二甲苯依據季排放量不同,皆分為每公斤10元、15元兩級距,等於是全面調升。
環保部指出,做以上的調整主要是,促使大型固定污染源強化其防制設備處理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增加排放量大戶業者適用之級距與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降低空污季節之污染排放。
同時,促使業者減少有害空氣污染物種排放。
強調,本次收費費率再次修正,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業者,期藉由經濟誘因機制,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污費支出成本,亦達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環境部表示,公私場所於明(113)年1月申報今年第4季(10月至12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即以前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