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2026年出口歐盟市場的競爭力,各國鋼廠紛紛開發低碳產品,但低碳產品可以減免碳關稅嗎?答案是:「不行!」
不論是台灣鋼廠還是國際鋼廠或是貿易商都在尋找低碳產品,強化未來在碳中和議題下的貿易競爭力,但低碳是否符合「淨零」條件,又讓買賣雙方有所爭議。
中國專家指出,低碳產品是不能減免碳關稅,因為碳關稅針對的是初級產品,低碳產品往往是加工類產品,歐盟有碳關稅還有一個是循環經濟計畫,以此為標準解決低碳產品的問題。
禾豐碳中和營運總監薛新祐補充解釋指出,例如產品環境聲明EPD、供應鏈碳中和,這部分碳排放佔了70%,而非只是原材料或是某一端的減碳而已,企業對低碳的認知應該要更加慎重,因為外銷歐盟產品還是要從原始排放數據開始計算。且產品的減碳或低碳不能用查證的方式,而是要以認證的方式,必須取得公正第三方的實質認證證明才以說服CBAM委員會。
他表示,CBAM徵收碳稅是以實際碳排放量為計算依據,碳權抵換(carbon offset)並不能做為減量依據,只能做為碳中和的一種宣告,目前為止台灣所謂的碳權抵換還未被歐盟CBAM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