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2024年後,銷歐業者面臨第一道考題就是1月31日前需提報2023年產品的碳排報告,專家提醒,在碳排平均值的計算上要格外謹慎,否則將事倍功半。
禾豐碳中和營運總監薛新祐昨(1/2)日指出,從昨日開始,出口企業才開始需要真正核算CBAM過渡期第一季的產品碳排放強度,主要是CBAM要求提供的產品碳排放強度是以2023年的平均值為主,因此在2023年還沒有過完前,算出來的數字就不是全年的平均值,而是364天、363天或者更短時間段的平均值。
他表示,CBAM要求最晚到今年1月31日,歐盟進口商要向歐委會提出,在2023年第4季進口產品的CBAM碳排放量,因此如何計算碳排量成為報告的「重中之重」。如果歐盟進口商A在2023年第四季度從國內企業B購
他以國內業者最關心的扣件為例,如果歐盟進口商A在2023年第四季從國內企業B購買了10噸螺絲,排放量就是10噸乘以B生產螺絲的單位排放強度(1噸CO2/1噸螺絲)計算。他要大家注意,10噸螺絲的碳排放強度要用2023年整個的平均數為基準,而不是用2023第四季的數字。
他解釋,道理很簡單,因為12個月的平均數比3個月的平均數更有代表性,強調數據的預估值越多,對企業來說風險與成本就高,因此企業要努力將上中下游的實際值呈現才是正確,而非以目前外界所說的「預估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