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預計在4月底送到立法院,力拚今年完成修法,並於明年建立子法規,希望2024年開始徵收碳費,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此次修法重點是必須在歐盟碳關稅實施前就建立機制。依環保署規畫是先從排碳大戶開始做為徵收對象,其中包括用電大戶。 環保署修改溫管法,將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納入碳費機制、新增調適條文等,張子敬在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力拼在4月底送交立院審查。 他表示,此次修法有急迫性,希望從2024年開收徵收碳費,因為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俗稱碳關稅)將於2026年實施,台灣碳費機制一定要在那之前就建立,才有國際談判的基礎。 至於碳費費率徵收標準,各界建言不一,從100元/噸到300元/噸都有,經濟部接到業者反映,希望碳費不要過高,而環保團體則提出2000元/噸以上才夠的提議。 張子敬指出,碳費費率尚未定案,會考慮民生、物價、通貨膨脹等因素,同時要達到有效減碳,原則上碳費將採由大到小、以大帶小模式,並設計差別費率,鼓勵企業主動減碳,碳費目的是減碳而不是為了收錢。 未來徵收碳費對象,首波將針對287家排碳大戶,另外用電量大的業者也會納入。行業遍及鋼鐵、石化、半導體等,包括台積電、台塑、中鋼、中龍鋼鐵等都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