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CBAM委員會代表何耶柏(Morten Højberg)(中)日前來台分享CBAM最新規定和實務面考量,並同時拆解需要注意事項。
Morten Højberg此次是受台灣有關單位邀訪來台, 且透露此行還將走訪亞洲主要國家,瞭解各國在因應CBAM上的難處。
歐盟CBAM將於2026年開始執行,從目前至2026年的二年時間,Morten Højberg以分年需要注意事項提出看法。
他指出,2024年為「資料可用性」,包含是否監測隱含碳排放、是否採用正確的方法論和資料是否因保密問題而扣留。2025年則需注意「貿易障礙」,企業可能因不合規導致倒閉或清算,或是中小企業競爭失利、大企業獨霸的產業失衡。
2026年CBAM上路後,企業需關注「資料的有效性」,查核數據標準是否與歐盟標準一致,和驗證人員是否有足夠資源進行全球實地查核。
何耶柏強調,歐盟CBAM觀點在於:
1、減少第三國的碳洩漏風險。
2、2026年至2034年取代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TS)中的免費配額。
3、促進第三國應用符合可量測、可報告、可驗證(measurement, reporting, verification, MRV)的制策,第4則是預期CBAM的收入除做營運和研發費用外,剩餘7成將被指定為歐盟成員國的「綠色投資」。
他強調,歐盟CBAM宗旨為歐盟内外的製造和貿易創造平等條件,同時確保實現歐盟減排目標。
對於台灣企業重視的台灣碳費可否抵換一事,他則指出,未來台灣企業出口到歐洲,若有課徵碳費有機會可以做扣抵,但如何扣抵等細節仍待更多協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