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航運界關注的國際海事組織中期減排措施日前在倫敦達成一致決議,全球海運碳排有了較為統一的做法。
2025年4月7日至11日,國際海事組織(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3屆會議(MEPC 83)在IMO倫敦總部舉行,會議通過了「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附則VI的修正草案,這一草案被視作全球航運淨零排放法規。
IMO表示,其淨零框架是世界上首個將強制減排目標和温室氣體定價结合起來的產業框架。據IMO,MARPOL附則VI目前有108個締約方,涵蓋全球97%的商船船隊。
本次會議通過的減碳措施將對總噸位超過5000噸(5000GT)的大型遠洋船舶強制生效,這些船舶佔國際航運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5%。
综合多家了解談判進程的行業咨詢機構會後發佈的信息來看,本次會議,最终通過的減排方案核心在於,提出了基GFI監管體系。
GFI是衡量船舶燃料在生命週期内產生温室氣體排放水平的指標,其單位為克二氧化碳當量每兆焦(gCO2e/MJ),計算方法為將船舶一年内使用的各種燃料所產生的温室氣體排放量加權相加後,除以該年度的總能源使用量。GFI越低,意味著船舶減排效果越好,燃料排放水平越低。
該指標採用「從源到尾」(Well-to-Wake)的生命週期核算方法,不僅計算燃料在船上燃燒所產生的排放,還涵蓋其開採、生產、運輸等全過程。
全球在碳限制都是用綠色看待,企業不能再用傳統思維,僅以利用綠色兩個字來看待,綠色有完整制度與標準,必須遵守國際間規範,若以自行創建的制度與標準,會使企業全面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