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將於明(2026)年1月1日開始進入正式徵税期,與之前的過渡期一年要按照季度提交4次報告不同,企業需要著手因應了!
在歐盟CBAM最新的規定是,在明年申報時企業只需要計算明年全年出口產品的隱含碳排放量,以提交一次年度報告為主,同時報告要經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核驗方有效。為 了增快審核速度,傳出歐盟已公佈30家核查具體核查機構,但實際情況有待進一步明確。
據了解,在歐盟指定認證機構有共32家,其中歐盟和挪威29家,其他第三國共3家。由於這些認證機構全球並無分支機構開展業務,為了將來便於在第三國開展核驗工作,相關單位分析,未來可能會由這些機構授權其他有資質的國際認證機構開展此項工作,具體是否這樣操作待歐盟在今年第四季做最後確定。
未來,如果過渡期就有客戶要求做企業核查認證,企業可以先行直接拒絕或以歐盟法規要求與客戶溝通,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核驗成本。
專家提醒,有些認證機構為了先搶商機,會告訴出口企業最好將碳足跡+碳盤查+CBAM報告一起做,但因目前規定還未明朗,還無需如此操作,否則可能是浪費錢。企業可在法令明確後,未來出口時再找第三方諮詢公司或者認證公司完成報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