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伊斯坦堡政策中心(IPC)旗下土耳其鋼鐵轉型網路所準備的一份文件,土耳其針對鋼鐵業的「部門專題轉型投資計畫」為評估短、中、長期技術路徑提供了一個積極的架構,但在排放數據、融資、廢鋼管理、低碳鋼需求以及管制政策等領域仍需要顯著改進。
該文件彙整了IPC長達四年的田野調查以及2026年8月19日研討會上的討論成果,並對該投資計畫中所使用「每噸粗鋼排放1.8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強度數據提出質疑。IPC根據個別設施層級的永續報告書估算,高爐/轉爐整合廠的平均碳強度為每噸粗鋼2.2至2.5噸二氧化碳當量,而電弧爐廠則為每噸粗鋼0.4至0.6噸二氧化碳當量。鑑於電弧爐煉鋼占土耳其粗鋼總產量的72%至75%,該文件建議國家加權平均碳強度應訂為每噸粗鋼1.0至1.2噸二氧化碳當量。
鋼鐵脫碳不應僅止於合規歐盟CBAM
該文件主張,鋼鐵部門進行脫碳的理據不應過度建立在僅為了符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文件建議應考量其他國家潛在的碳邊境機制以及土耳其本土可能推行的機制,同時應更加強調淨零目標、淘汰化石燃料與提升資源效率。
在技術路徑方面,該投資計畫規劃了從效率提升與電爐升級,逐步過渡至天然氣基直接還原鐵(DRI)、氫基直接還原鐵,以及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雖然IPC大體上支持此架構,但對於將「氫基直接還原鐵」歸類為不成熟技術表示異議。根據該文件,真正的核心障礙在於取得充沛且價格可負擔的再生能源電力,以及將氫氣成本降低至每公斤1.20美元以下。
建議優先投資已獲驗證的效率提升專案
該文件建議,應優先將有限的優惠融資挹注於已獲驗證的能源與材料效率改善及循環經濟投資,而非用於試點與示範專案。文件亦建議將「脫碳投資」定義為:在不增加生產產能的前提下,能使現有排放量出現可衡量減少的投資。高溫工業製程熱能的電氣化,也應被列為特定的投資領域。
IPC同樣質疑該投資計畫將進口的直接還原鐵與熱壓塊鐵視為低碳原料來源的做法。根據市面上引用的生命週期評估(LCA)數據,天然氣基的直接還原鐵生產過程所蘊含的碳排放,可能接近高爐/轉爐整合廠的鋼鐵生產;而波斯灣地區與北非現有直接還原鐵廠的排放強度,約為廢鋼電弧爐煉鋼製程的兩倍。因此,進口的直接還原鐵與熱壓塊鐵不應自動被歸類為低碳材料,而應要求提供供應商特定且經核查的監測、申報與核查(MRV)數據。
該文件主張,只有在結合以再生能源電力所生產的氫氣時,直接還原鐵與熱壓塊鐵才會成為真正的低碳替代品。在此之前,進口材料應被視為戰略性的初步過渡步驟或測試平台,而非取代國內投資的替代品。
提議設立廢鋼轉型專門計畫
廢鋼管理被認定為該投資計畫中的另一個重大弱點。土耳其鋼鐵業所消耗的廢鋼約有70%至75%依賴進口,這使生產商暴露於全球供應鏈風險與廢鋼品質波動的風險中。國內面臨的挑戰則包括源頭分類不足、乾淨與受污染廢鋼混雜、品質管制與可追溯性欠佳,以及普遍存在的非正式經濟活動。
因此,該文件提議成立專門的「廢鋼生態系轉型計畫」。這將包含建立全國廢鋼盤點資料庫、針對不同等級廢鋼制定標準、建立全國監測系統、採取措施減少非法地下操作,以及輔導未登記的業者轉型進駐產業園區或取得許可的設施。融資機制亦應涵蓋鐵礦石與廢鋼供應商,而原料投入在該投資計畫中應擁有自身的技術路徑。
呼籲出台政策以刺激低碳鋼需求
IPC主張該投資計畫過度集中於生產與供應端,對鋼鐵需求側的關注不足。該文件呼籲應收集建築、基礎建設、汽車、家電、機械及其他製造業等領域鋼鐵消耗量的詳細數據,並結合土耳其未來十年的鋼鐵需求預測。
根據IPC的研究,低碳鋼在土耳其的鋼鐵消費產業中尚未成為主要的優先考量。該文件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低碳鋼定義與技術標準,並透過綠色公共採購、產品碳標籤,以及系統性的範圍三排放要求來扶植需求,特別是在汽車與家電領域。
需要具約束力的2030年減排目標與土耳其土耳其碳排放交易系統時間表
該文件亦對預計分配給六大優先部門的約2.5億美元優惠融資提出質疑,指出資金在各部門及個別企業之間的分配標準仍不明確。文件呼籲應公開專門撥給鋼鐵業的金額,以及其在不同技術路徑之間的分配狀況。據報導,參與諮詢過程的金融機構指出,鋼鐵業者對再生能源以外的銀行融資(包括廢熱回收、材料效率與數位化)需求相當有限。IPC建議應釐清這反映的是融資成本過高,還是企業自身的投資優先順序所致。此外,該文件亦呼籲參照歐盟相關法規,針對氫氣運輸與儲存以及重大工業事故風險進行立法。
缺乏具約束力且可衡量的國家工業減排目標,以及土耳其碳排放交易系統(ETS)尚未正式上路實施,被視為兩大主要缺失。IPC呼籲為鋼鐵部門設定具約束力的2030年二氧化碳減排目標、公布實施土耳其碳排放交易系統的明確時間表,並制定年度部門碳預算。文件亦建議建立具法律依據的「工業脫碳政策與路線圖」,明確劃定鋼鐵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應達峰的年份,並設定2030年與2050年的目標。
設施層級的排放數據應更加透明
該文件凸顯了整合性環境許可,以及取得設施層級排放、產量與產能數據方面的不足。文件建議將「公開並經獨立核查溫室氣體及其他污染物排放數據」列為取得融資的前置條件,並加強土耳其的「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簿」(PRTR)。
其他發現還包括技術轉型緩慢、機構能力與公私合作不足、國內對低碳鋼需求疲軟、發電端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對進口廢鋼的依賴,以及鋼鐵生產商與在地社區之間的溝通互動不足。特別是,該文件呼籲投資計畫應將與鋼鐵生產商相關的煤炭及天然氣發電廠轉型納入考量,並建議針對發電的排放係數設定國家目標,以每千瓦時二氧化碳當量公斤數表示。
總結而言,IPC建議針對鋼鐵部門制定一份全面的國家重組與現代化計畫,並成立一個由政府機關、企業、工會與公民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工業脫碳平台」。投資與技術支援應與具體的減排承諾相掛鉤。該文件亦呼籲所有粗鋼生產商使用統一的方法學來計算並公開其範圍一與範圍二排放。這些數據應透過公開、可追溯且可核查的全國溫室氣體資訊系統對外提供,並與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簿(PRTR)及環境產品聲明(EPD)基礎設施相互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