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表示,英國稅務暨海關總署(HMRC)8月27日公布「合格碳定價機制」(QCPS)名單,台灣碳費正式入列,與歐盟、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主要碳定價制度並列,未來台灣輸英產品若已實際負擔符合規定的碳成本,可依英國CBAM規定申請碳價減免,降低重複課碳風險。但列入QCPS並不等於台灣企業已繳碳費可直接「一比一」全額抵掉英國CBAM。
英國CBAM預定自2027年起正式實施,主要目的是讓進口至英國的列管產品,承擔與英國境內製造商相當的碳成本。若進口產品已在原產地實際支付符合規定的碳價,英國將透過「Carbon Price Relief」機制,在CBAM應負擔金額中給予減免。
環境部表示,英國於2023年底宣布將推動CBAM後,我國即由環境部會同經濟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單位,持續與英方進行政策及技術交流。2025年台灣碳費正式上路後,環境部也多次向英方說明碳費制度設計及其明示碳價性質。
此次HMRC正式將「Taiwan Carbon Fee」列入QCPS,且首階段全球僅納入16個碳定價制度,顯示台灣碳費已符合英國對合格碳定價機制的基本認定條件。
依英國規範,QCPS須具備數項條件,包括制度須由政府或超國家組織管理、相關產業依法負有參與義務、制度及碳價資訊公開,並且必須對相關排放實際形成碳成本。
對台灣出口業者而言,這項認定最直接的意義,就是未來輸英產品若已依台灣碳費制度實際負擔碳成本,且符合英國CBAM的資格、計算及查驗規定,英國進口商即可依規定申請碳價減免。
不過,列入QCPS並不等於台灣企業已繳碳費可直接「一比一」全額抵掉英國CBAM。實際可減免多少,仍須依產品相關排放實際負擔的「有效碳價」(effective carbon price)計算,並符合英方對排放邊界、資料及查驗等要求。
英國CBAM首個責任期間為2027年全年,第一次申報及繳費期限為2028年5月31日。對台灣鋼鐵、鋁及其他可能納管的出口業者來說,接下來仍須提早建立產品排放與實際碳成本資料,否則即使台灣碳費已獲英國認可,也不代表企業能自動取得抵減。
整體來看,這次真正的突破不是「台灣碳費可以全額抵英國CBAM」,而是台灣碳費制度正式取得英國CBAM的制度性承認。這代表未來台灣企業若能證明產品已實際承擔相應碳成本,就多了一道降低重複碳定價的制度入口,也使台灣碳費與國際碳邊境制度接軌更往前一步。
英國政府網站出處: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uk-cbam-current-qualifying-carbon-pricing-scheme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list-of-current-qualifying-carbon-pricing-sc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