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二(6/26)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公佈有史以來全球第一套ESG報告標準,為各地區的公司訂立統一的氣候和可持續性資訊的披露準則,此舉堪稱為ESG投資領域的里程碑事件。
ISSB歷時18個月終於公佈有史以來首套全球ESG報告標準有兩項,分別為IFRS S1和IFRS S2——「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資訊披露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氣候相關資訊披露」(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前者規定企業需要披露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風險和機會的重要資訊,包括其治理、戰略、風險管理和業績以及行業特定資訊;後者規定了與氣候相關的直接風險,以及轉型期的挑戰和機遇。
兩項信披標準將於2024年1月1日之後的年度報告期生效,這意味著第一批採用該標準的報告將在2025年發佈。ISSB公佈的首套全球ESG資訊披露框架,將影響企業在財報中披露的內容,包括氣候變遷如何影響其業務,也借此防止企業「洗綠」。
具體來看,ISSB框架要求:1、可持續性相關風險和機會的資訊披露,實體用於監測、管理和監督可持續性相關風險和機會的治理過程、控制和程式;實體管理與可持續性相關的風險和機遇的戰略;該實體用於識別、評估、優先處理和監測與可持續性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程式;該實體在與可持續性相關的風險和機遇方面的表現,包括在實現該實體已設定的或法律或法規要求的任何目標方面的進展。
2、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披露,該實體用於監測、管理和監督與氣候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治理過程、控制和程式;該實體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戰略;該實體用於識別、評估、優先處理和監測與氣候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程式,包括這些程式是否以及如何被納入該實體的整體風險管理程式並為其提供資訊;該實體在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表現,包括實現其設定的任何氣候相關目標的進展,以及法律或法規要求其實現的任何目標。
分析指出,ISSB的新規作出了較多妥協。根據此次公佈的信披標準,企業可以在新規生效首年僅披露氣候相關資訊即IFRS S2,到第二年再遵循IFRS S1的要求,且在第一年也不需要披露其供應商和客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如果企業目前沒有能力或資源提供定量資訊,也可以提供氣候風險或機遇的定性財務影響。此外,ISSB信披框架也不要求企業遵守雙重重要性標準。在可持續發展報告領域,重要性原則分為單一重要性(single materiality) 和雙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
其中,單一重要性是指基於由外到內對重要性進行定義,只考慮環境和社會議題對企業財務基線產生的影響;雙重重要性同時從由內到外角度和由外到內角度兩個維度來衡量議題的重要程度,既要考慮環境和社會議題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也要考慮企業經營活動對外界環境和社會的影響。IFRS S1及S2均不要求企業披露其對周圍世界的環境或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