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已有國內鋼廠被歐盟買方除了要求碳排資訊外,還要提供環境產品說明書(EPD),且據部分貿易商了解,未來也是銷歐的「標配」,但如何撰寫格外需要注意。
貿易商指出,目前在EPD的作業中,中國、韓國、日本等鋼廠已經重視,中國寶鋼、包鋼等也都陸續有線材、熱軋等EPD完成,台塑福欣也在客戶要求下完成EPD的撰寫,目前已在進行認證審查作業。
台灣鋼廠包括扣件、鍍鋅等鋼廠也有歐盟買家反應,要求提供EPD,以了解未來採購的必要及選擇。
何謂EPD?環境產品聲明即「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的縮寫,又稱III型環境聲明,開展EPD應遵循的國際標準是ISO 14025。在ISO系列環境標籤和聲明中,只有III型環境聲明可以簡稱為EPD,其他兩類分別是I型環境標籤和II型自我環境聲明。
EPD是對產品生命週期評價(LCA)結果的客觀報告,也就是說,企業做產品的III型環境聲明(EPD)時,一定要開展該產品的生命週期評價。而生命週期評價是定量評價產品從自然資源開採開始,到原材料加工、產品製造、產品分銷、產品使用,到產品最終廢棄處置/回收再利用全生命週期內的潛在各類環境影響。
LCA的最大優點在於全面、定量、方法嚴謹、結果較為可靠。基於LCA的EPD則進一步將開展LCA的過程規範化、要求具體化,且必須透過第三方公正機構對開展LCA的過程和結果進行核查,確保過程合規、結果準確可靠。
目前國內企業已受到歐盟要求EPD認證,否則不再向國內企業採購,專家提醒歐盟CBAM機制雖還在調整階段,但在目前的所有規範中,企業務必要以「綠色看碳中和制度與標準」,不是用碳中和看綠色,以免價值性偏差,造成在碳管理過程中徒增人力、物力的浪費,不僅徒勞無功還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