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全面進入實質課徵階段,市場關注「第三國已支付碳成本是否可抵扣」議題。在最新法規中揭露,CBAM確實允許抵扣,但前提嚴格,並非全面減免,企業若理解錯誤,恐面臨額外成本風險。
根據新規,CBAM碳成本抵扣須符合五大核心條件:
1、必須為「實際支付」的碳成本,僅有碳定價制度但未實際繳費者,無法申請抵扣。
2、碳價覆蓋範圍須與CBAM申報的嵌入式排放(包含直接與間接排放)一致,若僅涵蓋部分排放,僅能按比例抵扣。
3、採「淨支付原則」,亦即須扣除免費配額、政府補貼或任何形式的返還,僅能以實際負擔的碳成本作為抵扣基礎。
4、企業須建立完整證據鏈,包括碳費支付憑證、相關法規依據與減免證明,並需經獨立第三方驗證,所有資料須保存至申報年度後第六年。
5、若碳價以非歐元計價,須依歐盟規定以年度平均匯率轉換為歐元。
在計算方式上,第三國已支付碳成本,以「每噸產品實際淨支付碳價」*「對應CBAM排放量」,並依歐盟後續公布的轉換機制,折算為可減少繳交的CBAM憑證數量。
在此需注意,CBAM設計邏輯並非讓企業「免付碳費」,而是避免重複課徵。實務上,多數企業因碳價覆蓋範圍不完整或存在補貼,實際可抵扣比例有限,最終仍需負擔相當程度的碳成本。
整體而言,CBAM已建立明確抵扣規則,企業當務之急在於盤點自身碳成本結構、補強數據與驗證機制,才能有效降低未來出口歐盟的合規與成本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