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貿易商及鋼廠訊息指出,已有多家來自不同國家的出口企業,近期因未取得CBAM授權申報人資格,貨物抵達歐盟港口後遭海關扣留,無法完成清關程序。事件顯示,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已由過渡申報階段,正式進入實質執法階段,且從進口第一關海關審查嚴格把關,不符規定就讓你「卡關!」
依據CBAM(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規定,自今(2026)年1月1日起,CBAM全面實施。凡進口CBAM覆蓋產品至歐盟市場的「進口商」,必須於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CBAM授權申報人(Authorized CBAM Declarant)資質註冊。未完成者,貨物到港後將無法清關,並可能被取消後續進口資格。
但很多企業對次不熟悉,或是陌視,在進出口商都誤判下,讓1月報關以來不斷發生貨品卡在碼頭無法報關,徒增成本。
如何成為歐盟法律認定進口商,成為企業的焦點。截至目前為之,業界仍有企業誤以為CBAM責任由歐盟客戶承擔,但在以下兩種情況中,出口商本身即為歐盟法律意義上的「進口商」:
一、DDP(完稅後交貨)模式
出口商負責清關與繳稅,即為法律上的進口商。CBAM授權申報人必須由出口商自行申請,或委託歐盟報關代理辦理。
二、在歐盟設有進口公司的出口企業
若企業在歐盟設有進口貿易公司,具備進出口雙重身分,CBAM申報責任仍由企業自身承擔。
若上述企業過去未曾註冊CBAM帳號,也未提交碳排放報告,欲補辦完整程序,須先向進口國CBAM主管機關線上申請授權,再完成CBAM系統註冊,整體流程至少需時六週以上。
在海關明確執法下,缺少合格資質一律扣留已是事實,近期不斷傳出的扣貨已非個案,而是歐盟各口岸海關已接獲明確指令,對缺乏CBAM授權資格的貨物嚴格執行扣留規定。這象徵CBAM監管正式從「文件過渡期」轉為「通關強制條件」。
專家提醒,企業應立即檢視自身貿易條款及報關角色,確認是否屬於法律定義上的「進口商」。若答案為是,CBAM授權申報人資格申請應列為最高優先事項。強調「合規不是選項,而是進入歐盟市場的通行證!」
未來貨物一旦遭扣留,不僅產生倉儲與滯港費用,更可能導致違約風險與客戶信任受損。CBAM合規已不再是選擇題,而是出口歐盟的必要門檻。企業應即刻啟動相關程序,以免錯失市場機會並承擔額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