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通知,正式部署2026年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管理工作,核心目標在於確保碳市場運作穩定、有序,並進一步強化碳排放資料品質與配額履約管理。此次通知係依據中央推動綠色低碳轉型與碳市場制度建設的整體政策框架,並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辦法為制度依歸,明確規範發電、鋼鐵、水泥與鋁冶煉等高排放產業在名錄管理、資料申報、核查、配額分配與清繳等關鍵環節的作業時程與責任分工。
在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方面,生態環境部要求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機關啟動2027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編製作業,凡屬發電、鋼鐵、水泥及鋁冶煉產業,且年度直接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者,均須納入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範圍。名錄須於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公告,並透過中國碳市場管理平台及地方官方網站對外公開,同時明確告知企業在碳交易市場中的權利義務,藉此提升制度透明度與企業合規意識。
針對碳排放資料品質管理,通知進一步強化「事前規劃、事中留痕、事後核查」的管理邏輯。各地須依照生態環境部統一制定的核算與核查技術規範,要求重點排放單位在2026年底前完成2027年度資料品質控制方案的制定,並自此落實碳排放數據的內控制度。同時,企業須於每月結束後40日內,透過管理平台完成碳排放統計與核算數據的月度資訊化存證,以建立可追溯的資料留存機制,降低事後爭議與造假風險。
在年度申報與核查流程上,通知明確訂出時程節點。各地須於2026年3月底前,組織發電、鋼鐵、水泥及鋁冶煉等產業重點排放單位完成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申報。隨後,發電業排放報告須於6月底前完成技術核查,其餘鋼鐵、水泥與鋁冶煉產業則於7月底前完成核查並回饋結果。此一分產業錯峰核查安排,顯示主管機關試圖在核查量能與品質控管間取得平衡。
同時,生態環境部也要求地方政府對核查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年度評估,評估項目涵蓋工作品質、合規性與時效性,並於2026年11月底前公布評估結果。此舉不僅有助於淘汰品質不佳的核查單位,也被視為強化碳市場公信力的重要一環,對未來碳排放數據的市場信任基礎具有關鍵意義。
在碳排放配額管理方面,通知清楚區分預分配、核定分配與清繳三個階段。鋼鐵、水泥與鋁冶煉業的2025年度配額將於2026年4月中旬前完成預分配,發電業則於6月底前完成。待核查結果出爐後,各地須於9月下旬完成最終配額核定與登記,並在9月底前正式向企業發放配額。最終,所有重點排放單位須於2026年底前完成2025年度配額清繳,履行碳市場的合規義務。
除已納入碳交易市場的產業外,通知亦同步擴大對其他高排放產業的管理範圍。石化、化工、平板玻璃、銅冶煉、造紙及民航等產業,只要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即被納入排放報告管理體系,須完成年度排放報告編製與主管機關核實。此舉顯示主管機關正逐步為碳市場擴容鋪路,提前建立跨產業的排放資料基礎。
對於尚未正式納入中國碳交易市場,但排放規模已達門檻的鋼鐵與水泥企業,通知則要求其比照既有技術規範編製排放報告,並接受地方主管機關核實。這類企業雖暫未參與配額交易,但其排放數據已提前被納入監理體系,未來一旦市場擴容,將能無縫銜接,降低制度轉換成本。
在執行層面,生態環境部要求地方政府強化組織動員與能力建設,透過政策解讀、技術訓練與產業宣導,提升地方主管機關與企業對碳市場制度的理解程度。同時,也明確要求將碳排放資料品質管理與配額履約情形納入日常監督執法範圍,對資料造假、履約不實等行為採取嚴格查處立場,藉此鞏固中國碳市場的制度嚴肅性與長期運作基礎。